各位老师、同学:
为培养我院学生科研创新精神、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孵化出一批有代表性的高质量学生科研成果,现开展2020年度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申报范围
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科发明制作类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5、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新青年下乡等课外实践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鼓励学生独立提出研究题目、鼓励学生结合所学学科和技能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原创作品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进行项目研究。
(三)立项安排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立项资助与立项不资助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将重点培育、推荐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和“挑战杯”竞赛项目。
1、学院将会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资格审查,并将申报项目按照评审得分排序上报;
2、校团委对学院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从各学院初评得分排名前30%的项目中评选出部分项目作为校级重点项目立项;
3、学院申报项目数依据《温州大学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执行。
(四)经费使用
本次学生科研项目经费由学校学生科研经费进行资助。资助标准如下:(1)重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800元/项,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1000元/项。(2)一般资助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400元/项,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500元/项。(3)一般立项不资助项目:无资助经费,由学院自行确定是否资助。校资助的课题经费在结题后统一下拨。
(五)有关要求
1、学院应对本学院的学生科研项目和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学生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申请项目必须有确定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项目负责人须按照申报书内容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及时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3、对不能按时结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学生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其他学生科研项目。对于有剽窃他人成果或抄袭行为的学生科研课题,不予结题;如结题后发现,应退回全部经费,追究立项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并按照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分。
(六)材料提交
1、《温州大学2020年学生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1)。
2、《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以“编号 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001 项目名称”。
联系人:科创部张荣梅同学 电话:19858735572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科创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