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温大党委发〔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参照《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温大党委发〔2020〕1号)文件规定,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
1.参评对象
学生正式共产党员
2.参评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代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上一学期,本专科生智育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研究生学习成绩排名须在同专业中等以上。
(4)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在关键时刻、重要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5)报名参加“两项计划”并被录用的正式党员可自然当选该学年的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不占总名额。
二、评选名额:
全院学生正式共产党员总数的10%。
今年评选,我院分配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名额19个,见附件2。根据我院目前各学生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结合各支部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各学生党支部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三、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上年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同等条件下,上年度民主评议优秀的学生党员优先推荐(见附件4)。
2.学院审核。学院党委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审核。
3.学校复核。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复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材料报送:
请各支部于5月23日(周一)12:00前将《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学工办10b222赵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党服办公室胡陈晓邮箱1561343483@qq.com(文件名称为xx支部+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77-86689082
中共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